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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6—2017学年河南工

发布时间:2017-12-07 作者:机电自动化学院 点击:[]

各班级:

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豫工院学〔2017〕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三年制高职、五年制、中专学生),2017年入学新生不参与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的我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具体评选标准请查看豫工院学〔2017〕73号文件,http://192.168.0.253/index/article/18156)

三、评选名额

学院“三好学生”评选人数按照院系学生总人数(不含2017年新生)5%比例确定上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人数按照院系学生总人数(不含2017年新生)3%比例确定上报,“先进班集体”按照院系班级总数(不含新生班级)15%比例上报(尾数四舍五入)。

四、评选程序

1.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院系严格把关,评出初选名单,初选名单要及时在院系网站或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2.先进班集体的提名各院系要广泛听取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生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请于12月14日前把推荐的初选名单(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上报学生处审核。被推荐的学生个人或班集体要认真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各一式二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并上报学生处。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组织,确保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评选表彰对引导我院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2.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4.各院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上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上交材料的质量。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1.各班级请将评选结果和电子版的材料打包整理完毕,按照班级命名打包以后发送至邮箱hnpi.jidian@qq.com

2.纸质版材料请自行下载打印,各一式二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

3.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期为【12月9号下午18:00之前】,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4.检举监督电话0377-63276801

附件:所需提交材料

学生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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