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雪梅发布时间:2026-06-0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教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273号)要求,结合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5年、202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我校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要求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662-61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2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10日。

2.体检地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车站南路46号)健康管理科,医院联系咨询电话:0377—63328325。

3.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正反打印)参加体检。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一寸白底免冠)保持一致。

2)体检费用按医院相关标准执行,现场支付。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3)体检当日早晨必须空腹(禁食、禁水),否则将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结果自行领取。

(三)提交材料

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具体见附件2)于610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传个人材料其中人事隶属关系证明68日前提交至人事处统一办理

参加认定教师的个人材料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份及个人体检报告原件于610日前报送人事处1319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贾真      联系电话:0377—6327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