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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5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我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按照《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打通“生命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消安〔2024〕4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4〕151 号),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坚三年行动和全省消防安全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效防范遏制我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占用、改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规范、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进行拆除或改造,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各类救援通道畅通。

(一)规范消防车通道

1、加强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责任部门:保卫处)

2、清理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二)清理疏散通道

1、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楼宇以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楼宇场所使用单位)

2、整治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责任部门:保卫处)

3、清理弱电间、电缆井内、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杂物。(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4、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三、任务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改。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清理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于6月10日前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处秦科峰处。

(二)开展常态排查。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加强集中排查和专项检查,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及时向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期间,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夜间检查,严防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造成火灾事故或负面舆情。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以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广泛张贴《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实施长效治理。要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严防问题隐患反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 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底)。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管理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区分整治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整改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全力以赴,务求实效。

(二)统筹推进,提升质效。要将打通我校消防“生命通道 ”工作与消防安全整治攻坚三年行动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三)压实责任,严格督导。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对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指南

2.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3.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

保卫处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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