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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与人生”诵读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6〕605号)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工院政〔2016〕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同时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增添激情、注入活力、丰富内涵,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底蕴,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梦与人生”诵读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教师组:9月22日下午3:00

学生组:9月23日下午3:00

二、竞赛地点

一楼会议室(教师组、学生组)

三、竞赛范围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教师,各院系学生均可参加竞赛。

四、竞赛内容

诵读比赛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诵读形式分为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集体诵读鼓励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

参赛选手可自行选择诵读篇目,但要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

五、参赛限额

教师组: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党支部限2个节目(个人诵读1个,集体诵读1个)。

学生组: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每个教学单位限3个节目(个人诵读2个,集体诵读1个)。

六、奖项设置

按照诵读成绩,对院级决赛产生的各组别,按人数的5%、10%、2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并予以通报表扬。同时推荐教师组、学生组(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第一名,代表学院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诵读比赛。

七、竞赛要求

1.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决赛名单报教务处。

2.参赛选手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朗诵。

4.个人诵读仅限1人,2人及以上即为集体诵读。

5.每个参赛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6.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使师生深刻认识“中国梦与人生”诵读竞赛活动的意义,积极参加到活动当中。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单位的预赛,推荐优秀选手参与学院决赛。

教务处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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