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 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33号)要求,为保障学校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实验用品仓库。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见附件1),检查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针对专业特点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分级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1.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立即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库房进行自查。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与附件2经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附件1中若检查项目未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则在“情况记录”列填写“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阶段(5月23日前)
由国资处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学校将对情况不实、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强化落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三)加强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与考核,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明确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实训环节做好把控,严格防控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持续整改。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实验实训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