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验实训室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0

各学院(中心):

依据学校“关于印发《专业群设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验实训室服务主要所属专业、跟随专业进行调整的原则,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并报学校领导批准,现公布实验实训室调整方案,具体见下表。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由国资处牵头,于9月2日前完成场地交接,并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设备调整工作。

 

教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