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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9-04-15 18:46   审核人: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留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留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在校留学生。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学校为留学生提供校内住宿,留学生公寓由学生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管理,科技外事处负责各留学生的住房分配。

第四条 留学生在公寓内须按指定房间指定床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换住房或强行占用房间,不得把房间转租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留学生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学生处批准并报科技外事处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六条 留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离开学校前,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清点归还各项生活用品,交还各种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七条 留学生因休学或回国等原因离校3个月以上的,应向所在院(系)申明,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科技外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科技外事处重新安排宿舍和床位。

第八条 留学生不允许在校外租房住宿。凡擅自在校外住宿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若发生问题,其责任及后果自负。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住宿留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条 爱护公寓内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公寓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得随意弃置房外,发现损坏应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将公寓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或另加门锁,严禁带领陌生人进入公寓。公寓钥匙如有遗失及时报告宿舍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 保持公寓环境清洁,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公寓室内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不得在墙壁或门上乱写乱画或张贴东西。不得随意向窗外倒水及乱扔纸屑、杂物等。不得在走廊通道等处堆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 保持公寓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乐,不得踢球、打麻将或饲养各种动物。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三条 留学生公寓除本人外,禁止外来人员留宿过夜。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宿舍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和功能。

第十五条 节约用电,人走灯熄。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如发现学生公寓内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留学生公寓大门早06:00开门,晚23:00关门。留学生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外出者一律23:00前返回。

第四章 会客制度

第十七条 为保证留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客人来访时,须持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验证登记手续,没有证件的来访人员不予办理会客手续。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00-2:00,来访客人必须于2200前离开。

第五章 安全制度

第十八条 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大量现金建议存放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演习等活动。

第二十条 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保卫处。

第二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以及具有放射性危险物品进入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楼内抽烟、酗酒、斗殴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寓楼内禁止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二十四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除使用学校配备的电器外,严禁使用学校禁止的各种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五条 凡不遵守有关规定,酿成火灾或事故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处理。

第十八条 离开房间,随时落锁,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科技外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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