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升学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现组织开展学校信息化系统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为信息化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人,统筹部署本部门(单位)信息化系统梳理工作,指定专人对接,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梳理信息化系统范围
对本部门管辖的业务系统、软件平台等信息化资产进行全量排查,包括已停用、在建及拟建系统,做到“应统尽统”,填写《部门信息化系统登记表》(附件)。
(三)规范新建系统管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部门新建应用系统在申请ip、域名等信息时必须及时提交信息化系统登记表,并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未登记备案的系统,将不再分配相关资源。
(四)管好用好信息系统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VPN、堡垒机、系统管理账号的管理,不设置弱口令、不向其他人员泄露账号信息,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要用好现有信息系统,将系统功能最大化发挥出来,及时完善系统各项数据,避免出现功能模块闲置现象。
二、时间节点
请于4月16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图文信息楼T15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xinguanban@hnpi.edu.cn(邮件标题格式:XX(部门、单位)+信息资产材料)。
联系人:费老师 63276769
宋老师 63276968
附件:部门(单位)信息化系统登记表.xlsx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