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优秀等次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二)副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委托其本人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考核一并组织。

(三)2021年入职的兼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四)其他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

(五)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在变动后的部门考核,之后变动的回原部门考核。

(六)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再参加考核,之后办理退休的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突出师德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一)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豫工院党〔2024〕32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2.网上公示。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校内网公示。

3.民主测评。学校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二)其他教职工考核程序

1.副科级及以下所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公示等程序,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考核等次优秀人员需进行排序上报。

2.非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一并组织,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考核情况按名次排序报人事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业绩的有效激励手段。

(二)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三)按聘用岗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3双面打印);管理、工勤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双面打印);“双肩挑”人员同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六、时间安排

(一)3月28日前,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崔庚彦13721839961(电子版发hngydwzzb@163.com),请按照参考格式统一排版(附件6)。

(二)述职测评、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的时间安排,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4月3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考核推荐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本支部年度考核结果报告,报人事处1317办公室,联系人:王运军 63278285。

(四)4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表》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五)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进行公示。

(六)按上级规定时间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

    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编教职工优秀优秀名额分配.docx

2.(A4正反打印)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3.(A3正反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4.《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docx

5.(A4正反打印)各党总支年度考核结果上报样表.docx

6.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文字排

式.doc



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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