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要求,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的政策调整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发放和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5〕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扩大中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根据最新政策精神,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二、做好政策调整落实工作
(一)加强宣讲。各学院(中心)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明确当前资助范围和标准以及申请流程。
(二)组织认定。各学院(中心)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24年秋季学期已认定完成的五年制一、二年级学生不需要重复认定,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化实际情况对认定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三)组织申请。各学院(中心)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五年制三年级学生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2024年秋季学期已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五年制一、二年级学生不需要重复申请,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化实际情况对享受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四)严格把关。各学院(中心)要严格审核受助学生是否满足“全日制在籍在校”的条件,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籍异常的学生不得申请中职资助。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学籍信息重复的学生不得申请中职资助。
三、准确上报信息
(一)及时审核上报资助名单。各学院(中心)要认真核对五年制一、二年级春季中职助学金信息,并按要求完成五年制三年级春季中职助学金评定工作,4月3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学生资助名单。
(二)规范开展中职资助监管。按照《河南省中职学生资助监管系统使用规程》(豫教资〔2025〕4号)要求,规范开展中职资助监管,各学院(中心)要认真组织学生按要求完成2025年春季学期3、4、5月份例行抽检,并依据抽检结果落实资助政策。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