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程淑华发布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11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官方指南: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5333/content.html?sessionid=)要求,乘车日期自2025101日起,纸质火车票不再报销,现将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出差人员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官方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GIOa1JHS9Ngkg3QkblRaCw)

2. 出差人员在铁路12306申请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务必准确填写发票抬头信息(发票抬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410000419043018D),否则不予报销。

3.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需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打印。

财务处

2025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