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以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关键,基于“金专业、金课程、 金师资、金基地、金教材”,聚焦专创融合“金课金师”内涵建设,实现面向人人的教育、面向产业的教育、面向创新的教育、面向智能的教育、面向国际的教育,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决定在校联会会员单位中遴选第三批全国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金师”团队。
一、立项范围
我校面向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拓展课或创新创业类课程,课程教学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有机融合的课程均可申报(已立项高等职业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专创融合“金课”的课程除外)。
二、立项数量
全校择优推荐20门。
三、申报条件
详见《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金师”团队立项建设说明》(附件1)。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金师”团队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提交课程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一门课程一个档案袋,封面、封底分别贴申报书封面及袋内材料明细表。
3.各教学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填写《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金师”团队立项汇总表》(附件3),于5月29日下班前一并报教务处王弥处。
附件:1.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
2.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
3.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专创融合“金课”与专创融合
教务处
2025年5月29日